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国家“宽带中国”战略,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与2017年10月26日共同签署了《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要求各运营商和铁塔公司承诺开展通信基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根据环发〔2015〕20号《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各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对监测机构及其监测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2019年8月9日,中国信通院西部分院接受了重庆市环保局相关专家的现场评审,经过评审,专家对中国信通院西部分院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能力表示满意,对申请的电磁辐射参数(功率密度、电场强度、磁场强度、无线电干扰场强)进行了确认,现场审核已圆满结束。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面可承担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电磁辐射环境监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