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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实施众扶,集聚创业创新合力——构建“双创”支撑平台指导意见解读(三)
作者:刘铁志            发布时间:2015-10-08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7月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了“众扶”概念,意在发挥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对大众创业创新的扶持。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社会公共众扶、企业分享众扶、公众互助众扶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汇聚各方力量相互扶持、构建创业创新良好环境的全方位众扶举措。

  一众扶的内涵和重大意义

  (一)众扶内涵丰富

  扶就是扶持、帮助,众扶即大家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指导意见》提出,众扶即汇众能助创业,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方式,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构建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众扶的根本目的是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的对象是创业创新活动及创业创新主体。

  互联网时代的众扶有着丰富的内涵,体现为三大特征:一是公共性。众扶以公共性、外部性和共赢性为根本特征,在本质上区别于商业性质的生产性服务和创业服务。二是多样性。既有政府、公共机构、公益性组织大型企业、开展的扶持,也有公众自发的互助。众扶所能提供的资源也丰富多样,涵盖信息、渠道、平台、专利、标准、技术、投资等各方面的帮扶。三是平台性。基于网络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平台、互助平台已成为典型的众扶手段。

  (二)众扶意义重大

  一是众扶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在商业服务体系下,创业者的大量低成本创业服务需求无法满足,众扶可为创业者提供商业性平台所无法提供的资源和帮助。二是众扶带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乘数效应。众扶平台自身就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一种创新形式,它与各类众创平台、生产性服务紧密结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倍增效应。三是众扶是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国家战略的必要条件。众扶机制正在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日益重要的基础环境,为创业者提供重要的安全保障,促进经济社会的内生良性循环,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众扶发展的现状

  “众扶”方面,来自政府、产业、公众等各层面的众扶活动不断涌现,氛围浓厚、深入人心的众扶文化正在形成。

  (一)社会公众众扶不断推进

  社会公众众扶是指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基础教学和研发机构、行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对于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扶持帮助,涵盖范围广泛、形式多样、发展迅速。在数据开放方面,如上海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即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近三年的网站下载量已超过55万。在科研基础设施开放方面,截至2015年8月底,中科院系统全国14个区域中心开放科研设备超过4700台/套,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共享系统已登记1754台/套科研设备,上海、广东、深圳等地试行的创新券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免费使用科研场地和设施的机会。在产业联盟方面,如TD产业联盟(TDIA)在10余年间组织数十家联盟成员共同规划、研发、测试、推广,实现了TD-SCDMA成功商用,推动了TD-LTE的商用化进程。

  (二)企业分享众扶持续发展

  企业分享众扶是指领军企业、有条件的企业、技术领先企业等通过向其他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各类资源,贡献资金、技术、经验等资源,扶持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在分享能力方面,联想之星等为有创业意向的科技人员进行全方位、系统性、实战型的创业能力免费培训,培训超过万人,产生了扶持创业的积极效应。在分享技术方面,我国的企业间专利合作在自主技术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AVS、TD-SCDMA、WAPI、CBHD、CMMB等领域的合作都取得了宝贵经验。

  (三)公众互助众扶蓬勃兴起

  公众互助众扶是以互联网社区或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为主要组织形式开展的公众互助。在互助社区方面,开源中国网等开源社区在传播开源理念、汇集开源资源、推广开源项目、提供共享和交流平台方面提供了良好示范。此外,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等各类线下线下众扶形式不断涌现,极大地促进了创业创新。

  三众扶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各类众扶形式正在快速兴起,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众扶参与的主体不够广泛,众扶的形式不够丰富,众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需进一步加强,来自全社会的众扶文化有待形成。

  (一)社会公共众扶仍需加强

  在社会公共众扶领域,还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级政府在相关行业领域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不足,一些领域数据开放的范围、程度以及数据开放平台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科研设施共享服务机制需不断完善,共享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企业与学校、科研院所或应用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作机制还不够顺畅,在部分行业或区域的市场主体之间、产学研用之间尚缺少相互扶持和合作,合作平台和机制的建设需要加强。四是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社会创业服务体系的发展还无法满足创业需求,创业企业难以便捷利用区域或产业链、创业服务体系的资源,创业门槛、成本还需要进一步降低。

  (二)企业分享众扶有待推广

  企业分享众扶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特别是大企业对于各类资源、技术、平台、能力等的开放非常不足。在开放平台方面,国内出现了大量支持开发者低成本接入、共享用户和能力的互联网开放平台,但此类平台目前多数依托商业服务,平台的公益性还有提高。在开放标准方面,目前在国内市场上居于主导地位的跨国公司或本土厂商依然大量使用应用软件接口、通信协议、行业数据格式、硬件接口等私有标准,对产业链合作、公平竞争和公众创业创新带来了阻碍,倡导开放技术、共享知识产权的开放标准社区非常薄弱。此外,公益性的创业援助、大企业对公众的基础性专利共享等在国内还十分缺乏。

  (三)公众互助众扶明显不足

  全社会互扶互助的文化氛围还远未形成,公众互助众扶还需大力支持和弘扬。一是我国开源社区的发展还停留在传播理念、推广项目和提供交流平台的阶段,未能发挥互助协作的功能。一些国内领军企业还缺少对全球性开源社区的深度参与和贡献,国内开源社区更缺少大企业的带动,成功的开源项目和资源较少。二是开发者社区的互助功能还未发挥。国内一些大型ICT技术社区常举办技术沙龙等社区活动,但多结合了商业性目的,还需要在公益性众扶形式上有所创新。三是目前捐赠平台多局限在生活或基础服务领域,以资助民生、扶贫帮困、希望工程、环境保护等目标为主,较少扶持创业创新。

  四推进众扶的重要方向

  《指导意见》针对众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多个重点方向,旨在全方位地推进众扶,形成深入人心的众扶文化。

  (一)积极推动社会公共众扶,完善服务体系

  社会公共众扶是建设众扶生态的先导力量。一是要加快基础性科技图书文献等公共科技资源和公共数据等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提高各类公益事业机构、创新平台和基地为创业者、科研工作者提供服务的能力,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向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软硬件科研设施,降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成本。据报道,上海将首次向社会开放超过1000G交通信息数据,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支持。鼓励行业组织提供高端、及时的公共服务,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NGO)的作用,完善第三方商业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体系。

  (二)鼓励倡导企业分享众扶,促进生态建设

  企业分享众扶是引领众扶方向的重要力量。一是鼓励大中型企业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开放标准等方式,带动上下游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共同发展。例如,鼓励处于行业主导地位的大企业向小微企业、创业者等开放已具有公共属性的私有标准,提供兼容开发的基础资料、资源及开发平台,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参与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开展创业培训和指导,分享企业的资源和经验,形成大企业帮扶小企业的社会氛围,促进产业生态的良性发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三是鼓励技术领先企业向标准化组织、产业联盟等贡献基础性专利或技术资源,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在全产业链的健康发展中实现共赢。

  (三)大力支持公众互助众扶,奠定众扶基础

  公众互助众扶是营造众扶文化的基础力量。一是支持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等各类互助平台发展。特别是促进基于互联网形成的各类自发互助平台发展,利用线上线下资源进行互助。二是鼓励成功企业家以天使投资、慈善、指导帮扶等方式支持创业者创业,支持其创立或参与支持创业的各类公益性基金或活动。三是鼓励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社区、公益组织等途径扶助大众创业就业,鼓励面向创业创新的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各类公益活动的开展,营造深入人心、氛围浓厚的众扶文化。

  此外,《指导意见》的政策措施还高度体现了深化改革开放、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体现了政府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全方位扶持。

  作者简介

  刘铁志: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ICT产业研究部副主任,信通院ICT制造业领域副主席,北京大学世界经济硕士,长期从事信息通信产业政策与世界经济研究。曾作为核心研究人员深度参与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联系方式:liutiezhi@caict.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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