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能力
CAICT观点
基础电信业收入增速下滑原因分析和下半年发展走势展望
作者:张丽、左铠瑞            发布时间:2015-10-26

  一、 上半年电信业发展态势及特点

  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我国电信业运行总体延续了下行态势,行业发展已进入增速换档期、结构调整期、政策适应期“三期”叠加下的新阶段。运营商正处于转型发展和创新变革的关键时期,发展重心从语音经营为主加速向流量经营为主转变。上半年行业发展呈现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增速换档,回落至3%以内的低速增长区间。1~7月,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实现6688.3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2.0%,比去年同期增速下降4.7个百分点,创下自2010年以来六年同期最低增速,远低于同期7.0%的GDP增速。前6个月累计收入增速分别为2.9%、2.0%,2.9%、3.1%、2.8%、2.3%,基本维持在3%以内的低速增长区间,较去年同期7%的平均增速下滑4个百分点,行业增长由中高速增长转入中低速增长。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对收入增长贡献率超300%,流量增长已成为第一驱动力。

  二是用户饱和,持续增长触碰天花板。截至7月底,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2.9亿户,普及率达94.6%,比上年末仅提高0.1个百分点,增速持续放缓,若剔除年龄大于85岁和小于10岁的人口,移动电话普及率已达到114%。移动电话用户仅增长2.5%,较去年同期增速大幅下降4.1个百分点;前7个月净增用户数仅为850.3万户,增幅连续三年加速下跌,不足去年同期净增数的1/4,下降明显。

  三是结构转变,业务和用户持续升级提速。从收入构成看,非话业务收入规模持续扩大,占比达到近7成,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10个百分点。从用户结构看,2G和3G加速向4G迁移,3G用户增速首次出现负增长,4G用户总数超过2.5亿户,是去年同期的12倍,占比提升至19.4%,3G/4G合计占比首次过半。FTTH/O用户超过xDSL成为主要接入方式,8M以上宽带用户占比首次过半,全面进入8M时代。

  四是消费升级,移动互联网成主流消费方向。在4G业务推动下,数据流量消费大幅攀升,移动数据ARPU值提升至28.7元,占移动通信支出过半,首次超越移动话音成为主流消费方向,而移动话音受OTT业务冲击替代,ARPU值快速下跌17%至21.3元。移动互联网流量增速高达90%,月户均接入流量突破330M,创2010年来新高。其中,4G月户均接入流量超过1000M,成为带动移动流量消费增长的新引擎。

  二、 当前电信业增速持续下滑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时代和技术的变迁,我国电信业内外部发展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电信运营商在产业价值链中的主导权逐渐减弱,电信业持续高速增长受到严峻挑战。时隔四年我国电信业收入增速再次落后于GDP,是市场环境、技术环境、政策环境和经济环境等多种不利因素共振产生的结果。在外部OTT冲击和用户增长触顶、4G刚起步发展、营改增改革和营销费用压降、宏观经济放缓的交织作用下,行业发展继2008年~2010年“U”型波动期后进入又一个波动期。

  (一) 市场因素影响

  一是OTT业务跨界替代成为电信业减速的主导性因素。近几年OTT应用的迭代发展已成为全球电信业共同面临的头号威胁。运营商赖以生存的短信、增值和话音等传统“现金牛”业务受到OTT业务日趋强烈的冲击替代,导致运营商每年“流失的收入”快速增加。WhatsApp发布1月数据称其日消息量已达到300亿条,超过全球短信发送量1。Juniper Research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受OTT服务商抢夺市场影响,全球电信运营商的短信和语音收入减少了140亿美元。Ovum预计2014~2018年OTT、VoIP将在全球范围内蚕食电信业2934亿美元收入。从我国看,2013年以来微信等新型移动社交应用加速渗透扩张,截止2014年底,微信用户达5亿户,增长41%,对移动电话用户的渗透率达40%,日均消息发送量达90亿条。在OTT应用冲击下,2014年移动话音业务收入首次出现负增长,OTT应用拉低其8.9个百分点;移动短信收入下降11.3%,OTT应用拉低其9.6个百分点。而今年1月移动去话通话时长也开始进入负增长时代。互联网前向免费模式对电信业高度依赖用户的前向收费模式带来了根本性颠覆,产业价值正加速从电信企业向互联网企业转移,电信运营商管道化、边缘化、低值化趋势日益突出。

  二是用户增长触顶持续冲击电信业增长新空间。用户规模增长是全球电信业长期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要素。根据投资机构测算,每发展一名用户,潜在带来的收入约为2000美元2。我国电信业务收入增长与用户增长呈密切相关,两者的相关系数高达0.85(最大值为1)。截至2014年底,我国电话用户已经达到15.4亿户,其中有20个省的电话普及率已经超过100%。2015年前7个月移动电话净增用户数仅为850.3万户,不足去年同期净增数的1/4,若剔除年龄大于85岁和小于10岁的人口,我国移动电话普及率已达114部/百人。用户增长触顶对电信业长期用户驱动行业增长的传统盈利模式产生较大冲击。

  (二) 技术换代影响

  移动通信进入换代期是短期增速下降的重要原因。近年来,移动通信业务已成为电信业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力。随着2013年底4G(TD-LTE)牌照的发放,我国进入了又一个移动通信换代期。2014年,3G发展增速开始加快下滑,对电信业收入增长拉动效应减弱,而4G商用刚刚起步,用户培育和收入增长进入蓄力期,规模效应尚未显现,对收入增长贡献有限,因而导致电信业收入增速的同比下滑。这与当年3G商用之初的情况非常相似。2009年初3G牌照发放,当年电信业务收入增速仅为3.9%,而同期GDP增速为9.2%,随着3G普及渗透和三年的发展,电信业收入增速在2011年末重新超过了GDP增速并一直保持到2013年末。随着2015年2月FDD牌照的发放,我国4G业务全面开启,用户发展和规模效应将在下半年开始加快显现,为收入增长注入新动力。

  (三) 政策调整影响

  一是营改增税收改革。2014年6月起,电信业正式纳入“营改增”税收改革试点范围。这一政策的实施使电信运营商的核算收入由原营业税下的含税收入调整为增值税下 “价税分离”后不含税的收入3,造成收入指标刚性下降。此外,税制的改革还对企业经营模式产生较大的影响。营改增后,手机等终端销售按照17%征收增值税;即便是“买赠、买送”的终端等实物礼品也将被视同销售,需缴纳17%的销项税,这直接影响了营业税制下运营商采取的“存话费送手机”等广受用户认可的促销方式,短期内对用户发展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拉低了行业收入。

  二是营销费用压降。2014年7月,为消化由于实施“营改增”造成的电信业核算收入和利润水平下降的影响,国资委基于KPI考核角度出发,要求三家电信运营商大幅压缩营销成本以保利润,三年内连续每年降低20%的营销费用,预计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三年总计减少营销费用超过400亿元。这对运营商以往惯用的加大营销力度来发展用户和相关业务的模式产生较大冲击,通过增加营销费用带来相应收入增长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特别是运营商近两年正处于4G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场环境还不成熟,品牌业务推广尚不到位,产业链上下游仍不成熟,需要有足够的营销和补贴成本作支撑。大幅削减费用补贴,一定程度上对用户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济波动影响

  宏观经济增长趋缓降低电信行业消费需求。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重要组成部分,电信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全球电信业发展经验显示两者在发展态势上基本是同兴衰。2014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今年上半年GDP增速仅为7.0%,创下六年来历史新低,5月全国CPI温和上涨,同比上涨1.2%,环比略有下降0.2%;PPI同比下降4.6%,环比降幅比上月收窄。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6.1%,经济出现企稳迹象,但经济分化明显,下行压力不减,产业结构仍在持续调整,实体经济和第三产业总体增长乏力,对电信业务增长产生一定的抑制效应。经研究院构建完全修正最小二乘法模型(FMOLS)测算,GDP增速每下降1个百分点,电信业收入增速将下降0.361个百分点。

  三、 下半年电信业走势展望

  展望下半年,市场、技术、政策与经济这四个关键要素带来的正向和负向影响将继续角力。从正向因素看,随着4G业务的加快推进,下半年4G新一轮拉升作用将加速凸显,技术演进所带来的存量用户升级和消费水平升级将为电信业增长注入新动力,成为拉动下半年收入增长的关键动力。从负向因素看,OTT跨界替代的长期性负向影响和用户增长触顶效应仍将持续存在,而 “营改增”和营销成本压降政策在电信企业经过一年的适应调整后,对企业经营模式和用户发展造成的短期负面影响逐渐消化。但另一方面,“提速降费”、“京津冀长途漫游费取消”、“流量不清零”等新一轮政策调整的落地实施将给运营商带来更大挑战和压力。预计全年电信业务收入累计达到1.13~1.15万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1.7%~2.7%左右。

  作者简介:

  张丽,就职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主要从事电信业发展政策研究,包括宽带发展战略、宽带普遍服务以及电信业经济运行与发展态势研究等。曾发表多篇文章,著作有《3.6%:痛并奉献着》、《抓住战略机遇,实现我国宽带可持续发展》、《加大资金支持,促进宽带普遍服务》等。

  左铠瑞,中科院管理学博士,就职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主要从事电信业发展态势研究。

 


 

  [1] 2015年1月WhatsApp发布数据称:其7亿月活跃用户每天发送的信息量达到300亿条,而全球每天短消息的发送量才200亿条。

  [2] 来源:Strategy Analytics。

  [3] 即由价内税调整为价外税。  

0
新闻动态 科研能力 业务介绍 品牌活动 学术期刊 文化建设 招贤纳士 关于我们
CAICT观点
成果概况
创新推广
微信扫一扫
添加信通院公众号
Copyright © 2018-2023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33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721号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